各有关单位:

按照《关于征集输液瓶(袋)回收利用示范企业的通知》(物再回字〔2022〕03号)相关要求,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回收分会和再生塑料分会于2022年8月-9月公开征集输液瓶(袋)回收利用示范企业。随后,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了材料初审。2023年2月开始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核,并于2023年4月11日至4月18日对名单进行公示。现对通过第一批输液瓶(袋)回收利用示范企业评审的企业信息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

附件:第一批输液瓶(袋)回收利用示范企业信息表



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回收分会     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

2023年4月19日